往东区。
这一奔就是将近四里地,而且很不巧,几十块老天爷晾布般的场地全
人
满为患。
只能等。
我顺着篮球场熘了一圈儿,熟人还真不少,可见大家都是被无奈。
绕假山转回来时,我已打算回去写论文了。
太阳如此毒辣,把宝贵的青年华浪费在毫无意义的拍
球上
是否稍显夸张
呢?正是此时,我看到了冯小刚。
我是指平海一中的冯小刚。
他一国米,在草地外的塑胶跑
上踢球。
一如既往,大结分外夺目。
老实说,我真怀疑这是某种甲亢类后遗症。
而他之所以在跑上踢球,恐怕是因为近一半球场笼罩在
的绚烂
雾之
。
学校理总是这么
贴
微,令人叹服。
当然,归结底是我这老乡
平有限,不然完全可以加
半场大混战——权
当搞橄榄球了。
就这功夫,球朝我
了过来。
可惜有疲
无力,在一米开外的地方它竟绝望地停止不前。
这就比较难办了。
如果球在脚,我当然可以给他们踢回去,但此时隔着一
铁栅栏——我
略算了一,起码需要多走七步。
然而冯小刚已在向我拍手了,他笑着说:「嘿!」
于是我只能尽了举脚之劳。
他挥挥手说:「谢谢!」
这货大概拿自己当球星了。
此外,跟印象中略有不同,他的声音像极了冯巩。
准是雷锋神
动了老天爷,我们总算盼来了一个半场。
掺上化工和园林的老熟人,四对四,三班儿倒。
我一直觉得打半场最优人数是八个。
六个太松散,十个太拥挤,只有八个才能达到对抗、合与技巧的最佳环境。
至于我队的平,还算尚可吧——一直坐庄,从没
过。
后来累得不行,只能场歇了会儿,我也得以放了放
。
如厕归来,球场已经改朝换代,我竟然见到了冯小刚,以及李阙如和其他几
个阿猫阿狗。
其中不乏大个儿。
无法拒绝地,我朝李阙如多瞅了好几。
他那鲜艳的鸡巴
不知何时消失得无影无踪,真是令人惊讶。
这次是四对五,冯小刚谦卑地说:「我不会玩儿,啊,不会玩儿,大家忽略
我就好。」
然而这种人你没法忽略,像所有蹿上篮球场的足球明星,他们对小动作的迷
恋让人恼火。
而狭小的场地又使他们显得过于力充沛,以至于时常陀螺般地满场乱转。
还要呼朋引伴或指江山地大声吆喝。
对于这种行为,除了小儿麻痹,实在没有更恰当的称呼了。
好在冯小刚不吆喝。
事实上除了偶尔的走步嫌疑,他的行为基本在可接受范围
。
倒是李阙如,仰着老贺一样的方脸,大大咧咧得像个傻。
穿着艺术学院十五号球衣的个儿打得不错,就是放松得有
过分,拿球便
是旁若无人地放三分和勾手上篮。
我只好小小地刺激了他一。
十五号上恼怒地还以颜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