常不逊与那人缠斗正酣,黑暗中谁也不敢率先收手,听得越打越快,那人气息不稳,传志一将怀中
黑暗中红光一闪,听得丁丁丁三声,三枚暗被常不逊的血刀击落在地。两
影倏然而至,一前一后将常不逊围了起来,一时间兵
声铿然作响。传志当即辨认
来:那两人一人使剑,一人使针,武功招式迥异,呼
步法却相辅相成,
合无间。
“嘿嘿,王公吩咐他将你好生伺候,莫说这时候想吃粥,就是想吃鱼翅鲍鱼,他也得给你
去。”
传志大惊,正待声阻止,听得一声
,其中一
影被刀风所伤朝后跌来。传志不及细思,纵步上前将人拦腰接
,
声
:“是郑家兄妹,伤不得!”
一时只有风声。
传志讪讪一笑,很想说些什么,心却是一团乱麻,连日遭受的事
比他过去十八年遇到的都要复杂可怕,他不知该如何说,只得噤了声。
“储忠义?筝儿把他气得不轻,这时候怎肯起来。”
不待传志反应过来,饮血刀已鞘。
关于常不逊和传志是否要朋友的问题,犹豫了很久还是决定这么写。
我的习惯,交朋友是需要很久的,这两人前一秒还是敌人,后一秒怎么就成朋友了呢?
作者有话要说: 习武之全是胡诌,我到现在都不知
力是什么东西,请不要在意,这段的大意就是:【捡到秘籍一本,武力值5】
“一会儿把储兄叫起来,给咱们煮碗粥。”
于一招一式,真是笨得很――梅花兄,摊上这么个主,辛苦你了。”常不逊揽过传志肩膀,指甲在他颈间划了两划,一手轻抚他腰间刀柄,几乎半个人都挂在他
上。
“我是好人,当然要同好人朋友。”传志脱
而
,又有些疑惑,“但我今天同你打架,觉得很快活,要是这也算朋友,那我倒很想同你
朋友。”
最后,我在文里很努力地将人的
逻辑交待清楚,希望他们的每一个行为,都能被理解,有
,但还是会有
的不好的地方。如果有读者觉得不对,还请告诉我,一起交
:)
传志疲力竭,并不回话。迎面冷风
来,先前那
力在
中
转一个周天,听常不逊在耳畔聒噪,竟觉得温
。
忽然,传志耳朵一动:还有别的声音。
常不逊也听到了。
常不逊笑:“小传志,小生活得半生从没一个朋友。不过
,倒很愿意同你
几日朋友。只是你要记得,小生总有一日要杀了你,你这把刀,总要换个主人。”
何况武侠的世界和现代的世界不同,那里的人们交朋友,肯定比现在容易。三杯吐然诺,五岳倒为轻,我不是这样的人,但很想写这样的故事。
但是再一想,传志是个善良温厚的愣青,很容易记得别人对他的好;常不逊喜怒不定,有
神经病。两人大概很容易交朋友。
所以,这就是朋友啦。
常不逊哈哈一笑,收回手去:“你只同好人朋友?”
☆、此生何不相逢
传志失笑,望着前斑驳树影,怅然
:“阿笙是好人,王公
是坏人,九叔本来是好人的,但他又给王公
事……你们也给他
事,你们都是坏人,但你对我并不坏。不对,那天在酒楼里,你想要杀了我――但总归没有,何况今天你又教了我很好的东西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