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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次野猎

        “狗,你来我前面。”不二一时兴起,随吩咐。狂风便绕到皇前,依旧低着

        表叔说得极是。不二心里,狂风确实不算好狗。哪个猎犬见了自己,不是喜地张大嘴巴,滴答一地,尾巴摇成螺旋桨。而狂风呢,自打白家来,永远丧着个脸,睛不是盯着地上的杂草石儿,就是漫无目的地神游,反正不看他。睛是心灵的窗,这里都没有,那心里能有吗?

        侍卫那些闲话,多少传过不二的耳朵,他只当不知。无相曾说不碍事,这是训狗必不可少的一环。“踏雪”磕碰了多少宝贝,人只是默默扫去地上的渣,若狂风是条真狗,他们反不敢说。这些个闲言碎语,能帮他拎清地位,自知低人一等,方懂为狗之

        但那些言,还是莫名地扰起他来。一次听那些腌臜事,不二正倚着栏杆逗御猫。小玩意儿的尾巴尖戳在他手心上,一地扫着,有儿酥酥的。表叔“咯咯”的大笑声扎透了他耳膜,火辣辣的日又刺,他还不大明白。那天了什么事,听了什么话,他多数记不得。然而自那以后,心里总有扫来扫去的小尾巴。

        人群爆发一阵浮浪的哄笑,不断有人分享自己亲见的、听说的“桃”事迹,笑声一浪过一浪,若不是有人嘘几声压了压,皇隔再远也听见了。只是笑归笑,过后还得狠狠往地上唾一,以显他们与他不同

        “雷奥,狗只服从地位最的人。”帝皇心似乎不错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二皱起眉。旁的野草一样分着层,外层的颜浅,越往里越绿,绿得深邃,几乎不透光。暗沉沉的地面中央,突然托起个发着光的圆盘,四周的空气也有些湿,福荣潭正在前。这昏压压一片密不透风的绿,声音传不,人影瞧不见,更不会从什么隙里透什么,专盯着他与“狗”看。仅这时候,不二才难得堂堂正正地端量自己的“狗”。而那“狗”呢,不紧不慢地踱着步,对后的窥探一无所知。

        但是,对皇而言,外之并不重要。更重要的是,他是一个世上最最大、最最威严的父亲重视的心肉。想到这儿,不二颇有些自傲,心中洋洋的,像晒过太阳的麦。

了“艳福”啦。”讲得活灵活现,还时不时扭腰模仿。

        那可是白家的王爷!小四一个激灵,不由得剧烈咳嗽。大家沉默地解散,低着各的。……

        稍微不留神,他的就不由自主地粘到那“狗”上。“这是印证言的真实”,他对自个儿说。不看,怎能从那“狗”上寻着蛛丝迹?可是,一条狗怎值得皇留心?每到这时,他就特别不愿见雷奥。无相亲王总是笑肉不笑,睛微微眯起来,自称什么都能看透。平时他总笑话表叔的迷信与自作聪明,现在却觉表叔的把他扒了个光。与狂风闲庭漫步时,他也总疑心侍卫们不正事。但凡他多瞅那“狗”一,侍卫的余光就飞了来,他们怎么什么都兴趣!若命令侍卫只准目视前方,又显得小题大,何况也防不住。

        再看皇,他扬着在前面走,“狗”低着跟后面,始终保持个不远不近的距离。太阳光透过参天的古木,斑驳的光影打在不二的脸上,一阵阵儿的忽明忽暗。

        不二个睛刚好够着狂风的肩胛骨。别看这“狗”总耷拉个脑袋,他背还蛮。一凌乱的白卷发随步伐微微抖动,后颈给遮住看不见。胳膊上肉鼓鼓紧绷绷的,原来人看着瘪,肉倒有弹。这么一端量,他端地是个白,大概混了欧罗巴的血,想是从前日晒雨淋地奔生活,给大太阳烤得糙而黑了。哼,白家给他养得白,他有什么不满意!

        但父皇送“狗”过来,他脸上有光。诚然,白家一个最低等的士卒,都能对“狗”吆五喝六,但这犟种能不能使唤动,那就两说。皇曾亲见无相亲王要“狗”让,开始只是冷言冷语,之后吼得旁的树叶都颤,谁知狗东西跟没长耳朵似的,脚倒是生了。打没用,他糙肉厚着。无相踹了整三个时辰,狗东西的黑袍上只是多了些灰白的脚印,再耗去,王爷的脸不要了。如此大不敬,必须跟帝皇告状。谁知帝皇嗤笑一声,召来狂风。只听一声指令,那无赖要蹲就蹲,要坐则坐,甚至仰面躺在地上,努力起肚,宛如一只真正的哈巴狗,看得无相嘴巴半天没合上。

        等人群没那么聒噪了,先前被人抢了话的小四,摩拳掌地要发布个独家大新闻:“还不止那终极派的,六王爷也……”刚提个名,立刻给狐狸侍卫扯住衣角。小四一瞧,“狐狸”的瞪得像铜铃。刚才火朝天的议论蓦然停了声,像一锅沸突然关了火,立刻不冒烟了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份的男汉,绝不可暴自己是童鸡,这个本该由自己一手掌握的世界,竟有这么多自己不晓得的新奇事儿。而那条“狗”,也突然跟换了条狗似的,从前他是块无趣的木,现在木突然发了芽,一同萌生的还有某种说不清不明的,有什么东西和之前不一样了。从前,不二总夸自己是个“成年人”,是个“真正的男人”。直到现在,他才隐约察觉到,在“男人”和“孩童”的中间,有一看不见摸不着的坎儿,自己正跨在这坎上,上不上

        “以后没人的场合,你都得到我前面开路,别想在背后偷懒。”皇的声音从后传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雷奥嘴上没个把门的,他终于闹明白了。天尊,那个终极派的兔儿爷,像男人女人那样,喜他的“狗”。从他关前就缠住狂风不放,而不二是皇城里最后知这件事儿的。

        狂风总这样。在皇城时,不二有时会故意轻手轻脚,默不作声来到他后。“狗”经常发着呆,睛木木地盯着巴吐城的方向。皇在“狗”旁绕了两圈,“狗”还蹲在假山上纹丝不动,始终没朝他转一转。可他分明发现,“狗”的耳

        狂风只需服从帝皇和未来的帝皇。对别人的不服从,与对帝皇的绝对服从,都是统治者至无上的证明。天底最厉害的“狗”都送了皇,老帝皇的意思很明显——日后整个天也交他手里去。所以,不二对“狗”虽不怎么满意,倒也总带着。有份的人即便穿着简朴,也会不经意地金链、几块玉石,教人不敢怠慢。

        青白的肤,衬得狂风胳膊上的四疤格外地红,格外地惹,却又格外地狰狞,一一亿人。不二莫名低去,怪了,疤也能着人。于是低垂的目光,又着了“狗”的半截。黑袍牢牢地包住两,仍能看来肉鼓鼓的且结实,随着步拧来扭去——且住!那可是狗屁他呢,平时没个看痛快的时候。平时,皇从不好好瞅一人,言四起后,他又不能看了。我有什么不敢!不二心想,但终究是没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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