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尊敬的首席*官阁,如您所说,‘自由’条款的扩大是极
危险的事
,几十年前的罗伊案,现在
“上诉方所想要的婚姻自由,为什么仅仅限定于两人呢?”
“你是否否认,在联五亿三千万人
中,人们对于婚姻的认知依旧是传统定义?”
“人类历史上,将婚姻结合的数量维持到二这个数字比将婚姻个扩展到两个同
之间要难得多。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,上诉方律师,你的文化中就曾经有过多人婚姻合法的历史。如果同
婚姻合法,十四条修正案所保护的范围是否应该扩大,以个人自由的名义,使群婚、*甚至是人和动
的结合合法化呢――那也是个人自由不是吗?”
林郁毫不犹豫地:“是。”但在说完的那一刻,他的余光瞥见了艾
忽然皱起的眉
。
果然,斯特再次抛
了一个问题:“为什么你会认为婚姻是两个人之间的结合,而非多个人之间的结合?既然一男一女的定义可以改变,那婚姻所结合的人数为什么又被限制在两个,而不能扩大到三个,甚至是四个呢?”
林郁深深了
气。他在上庭前
过很多设想,也知
在自己提
“自由”这一
后会遭受的攻击,却没想到
斯特*官直接抛
了这个最严重的问题。
宪法十四条修正案中的“自由”能够扩展到什么程度,为什么在支持同婚姻合法人士看来,这个分界
是婚姻主
的“二”而不是其他的数字,或者是婚姻主
的
份的改变?
而第十四条修正案只给了“自由”二字,并没有规定是哪方面的自由,因此在当年的罗伊案中,自由派*官将妇女的堕胎权纳
了“自由”这一概念中,而这一个案件的判决,自然引起保守派的不满,认为这是自由派的自主阐释,而非宪法本义。而在这个案件中,自由派也会打算以此为突破
作为同
婚姻合法的决定
条款。
林郁知,
斯特所说的这番话正是几位保守派*官最担心的事
。自由这一词汇一直是联
的立国之本,权利法案保障了联
公民的各项自由,其中
有明确说明的条款包括了持枪自由、言论自由,关于这两项条款也有几件上诉到最
法院的重大案件。
林郁摇:“我并不否认,但是――”
“那好,面一个问题,你是否将两个同
恋者的结合视为合法婚姻?”
,“你是否能够否认,在现有的婚姻中,绝大分的夫妻是为了繁衍后代而结婚?”
“尊敬的首席*官阁,这并不是一个以‘大多数’就能回答的问题。”
但正如斯特首席*官所说的,自由派们为什么能将这个概念的扩大仅仅局限于“两个人”的婚姻,或者说“人与人”的婚姻呢?如果将婚姻的概念继续扩大
去,那么以十四条修正案的“自由”为名就好比打开一个巨大的潘多拉盒
,能够将众多不合法的东西合法化。
“照上诉方从地区法院到上诉法院直至本法庭的说法,同
恋者的结合是受到宪法保护的个人自由,应当受到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的保护。既然如此,超过两个人的结合也应该是个人自由,理应受到宪法保护。”
第64章